我想,如果“梵高”去公路出走一趟,那么条条大路都将会为他敞开,笔直或蜿蜒。影片主人公travis在我的心中从第一个镜头,就重叠上了梵高的身影,这位我热爱崇敬的画家。得克萨斯的巴黎是典型的公路片,它讲述了一个家庭,丈夫出走蛮荒,母亲失踪,只留下年幼的孩子,这个家庭在四年后,重逢又离散的故事。文德斯导演用他卓绝精炼的视听技巧赋予给剧作独到的魅力,纵使穿越时间,影片仍令我感到一种苍茫、无声、渺小、温暖、释怀以及那个时代对生活的注解,在诗意化的镜头里,我却彷彿看到文德斯借此将一些模糊不清的痛感叫喊出来。
影片的视听运用丝毫不会让你觉得枯燥无味。以地形叙事的场面调度下,父子关系的改变,是travis主动走过马路与儿子并行带给我们的温暖,以颜色表达人物情绪的视觉隐喻,影片中大量出现有红、蓝、绿、黄机种颜色的意象化表达,travis的红帽子,是因为最初他是从荒野蛮地而来,这鲜明的红色是他精神迷失状态的象征,以及后面出现在旅馆里的红色床单,红色衣服。由于弟弟出现,重新将他引向文明世界的边缘,我们可以看到此时镜头的场景里,有了蓝色的介入,他的迷失在冲淡,记忆在清晰。旅店墙面上的蓝色,我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表达着他的忧郁和不安,影片中几次他从镜像中望见自己的模样,我想这是他在水泥构筑的世界里重新在与自己和解,重新审视野蛮的自己。而后travis的衣着颜色上同时出现了红色和蓝色,你可以看到人物的挣扎,挣扎在文明和荒凉的界线上,于是他生命里的第三个颜色出现了,暖调的黄色少有的出现在画面中,这一缕光线是儿子带给他的。走出荒地的心灵,因为懂得先付出爱与一个稚嫩的生命,人性才不至于贫瘠。你看到一个父亲小心翼翼的拾起四年隔膜出的亲情,笨拙的可爱。
椰树摇曳,砂石翻滚,霓虹迷眼,德州炽热的风吹向我们,逐渐掀开往事。当他看到妻子在霓虹的晕眩里穿着如此时髦,不是他曾经所见,他离开了,他沈默着对镜头讲述:我的母亲很腼腆,很朴素,也不会假装自己很时髦。但是我的父亲他想看到的只是一个他想法里的母亲,他希望她是来自巴黎的,是法国的巴黎,不是这个德州的巴黎。在光彩的混沌里,他意识到自己偏执的爱犹如火焰会灼烧到身边的人,正如他买下的那片德州的土地,那是一种束缚,他竟然与自己的父亲犯下了同样的错误。他行走自土地,珍却不是,你会发现她对蓝天,对走出德州的向往。两个相爱的灵魂,被天地撕扯开,travis选择在夜色的绿光下驶离这对太久没见的母子,正如他第一次回到这片被文明规制起的疆土上,睁眼看到的那片绿色。导演将文明和蛮荒抛给一个家庭,让你看他们的聚散,彷彿告诫我们人类对爱的领悟到进化史。
至于我为何认为travis像梵高,可能是他满脸的络腮胡,他有一个爱他的兄弟,更是,在我眼里主人公精神的旷野那么自由那么孤独,象是文森特一生燃烧热爱的灵魂的真实写照。他不应该被困住在钢筋的世界,荒凉的山丘任他跋涉,轰鸣的列车划开他与尘世的距离,他因发现了自己的野蛮而出走,却在天地辗转的放逐中完成了自己作为父亲,作为丈夫使命的救赎,最后的最后他的离去,我认为是个人的升华,我没有为他感到悲伤,我想那个坐在驾驶室的travis也正,莫名的在沈思里忽得笑出了声。
爱,不是给对方上一道以你身份为名义的枷锁,我们每个人都赤条条从荒野来,才去驯化自己找到文明的疆界,爱需要学习,学会爱人,更好被人爱,对家人,对朋友,对伴侣,对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