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司法系统的所有印象,来自曾看过的一两部古早美剧《法律与秩序》和《律师本色》,以及新闻里一些闻名的案子。一个明显的感觉就是美国司法系统讲究程序正义和无罪推论,而被告的命运,往往取决于陪审团意见。

《法律与秩序》里,检方会因为警察取证时没有遵循程序正义,证据不允许呈堂而错失将犯罪者绳之以法的机会,《律师本色》里更甚,法院指派主角律师给变态杀人狂做辩护,过程中律师发现了程序的漏洞,而检察官是该律师的好朋友,该犯人又是一副十分狂拽的样子,本来为了事实正义就该消极辩护,让犯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出于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庭对于程序正义的考虑,还是让变态侥幸免于刑罚。有时候,又会因为陪审团被某一方洗脑或者法官的偏见,正义不能得到伸张。每每此时,坐在屏幕前的我们总会愤愤不已,如鲠在喉。不过,这一切都建立在我们有上帝视角的基础上。

不同于影视剧,《制造杀人犯》是一部纪录片,观众的认知范围基本不会大于纪录片创作者的呈现范围,因此我们没有上帝视角,并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事实是什么。我们能看到的就是,尽管没有其他的嫌疑人,但是要给SA和BD定罪的证据也是很不充分的,“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是哪怕有错杀,至少有一个是确定的,在准确率和召回率中有一个取舍。但是SA的两案就很迷惑,误判的后果不止是让一个无辜的人遭受牢狱之灾,浪费了宝贵青春(这已经是一个很大的损失),还会让真凶逍遥法外,成为潜在的祸患。

接下来说一下比较废话的观点,就是我对于SA是否有罪的立场,那就是没有立场,我只能通过假设来倒推损失与收益。1.假如SA是凶手,那正如某个评论所说,正义通过了错误的方式得到了伸张。影视剧里也有不少通过非正常手段取证,最后抓获真凶的例子,可能上帝视角看着就大快人心了。但是无上帝视角看着就会不禁担忧,什么时候“我”也陷入这种境地,这样的司法体系还能够保障“我”的权益吗?还是只要检方爽就好了。2.假如SA不是凶手,这是很坏的情况,我们看到无辜的人为没有犯过的错误承担后果,真正的凶手却逍遥法外,可能还会造成潜在的威胁,警方更是难辞其咎,公权机关必定有某些腐败的环节。

现实生活没有预言家,注定会有冤假错案发生,我们可以通过不断地修正完善来减少案件的误判,但就像物理实验无论如何总是会有误差,而且是无法避免的。我想,Steven Avery案就是司法系统里面目前无法避免的误差,也许有一天真相会浮出水面,但目前为止只能做出这样的取舍。

最后,佩服主创们,众所周知要熟悉一个案件得查阅不知道多少资料,片中更是直观展现出来了,各种庭审记录、口供、录音、录像、照片、检测数据……,整理出来十几箱。而我相信主创们要涉猎的材料会远远多于这些,并且还要把这些素材剪辑制作成我们看到的曲折离奇程度堪比电视剧的成片,佩服。


制造杀人犯 第一季Making a Murderer(2015)

又名:谋杀犯的形成(台) / 制造凶手 / 制造谋杀者 / 杀人往事

主演:史蒂芬·艾弗里 / Danielle Ricciardi / Laura Ricciardi / 

导演:Laura Ricciardi / Moira Demos / 编剧:Laura Ricciardi/Moira Dem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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