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BL多少得了解一下美国的司法制度,这个年轻的国家当年建立的时候就避除了当时欧洲国家政权结构的弊病,创造出一个崭新的国家制度,即民主政权(人民有自由言论,自由选举的权利)。 美国宪法第一条就是人权自由言论自由,所有宪法的每一个条款都是按照这个第一条设立的。所以你常听美国人说The First Amendent, 就是指他们受宪法保护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这可不是说说而已,如果任何人,公司或者政府的条款侵略了宪法第一条,他们都可以在法庭上输掉案子。美国是一个人性的国家,所以的都是以人性出发,是否犯罪不是政府说了算,而是12个陪审员决定。只要你能够说服并打动陪审员的情感,你的案子就有胜诉的可能。就凭这一条,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无法与之相比。
Alan Shore 是一个精明的律师,深深懂得这个道理,也就是说他几乎每次出马都可以胜诉的原因就是他知道如何打动陪审员,让他们觉得他是真诚的。正如他对一个女律师(他的律师女友)说的那样,你要有让陪审员相信你的本事。当然很多人指责他会歪曲事实,误导陪审员的感情,但是Alan的利害之处就是误导也好,歪曲也好, 他的知识和能力使他有本事让陪审员跟着他的思维走。每次看Alan在法庭上慷慨激昂陈词的时候,我都禁不住想,如果Alan是中国律师,他就没戏,根本没有发挥的法律依据也没有自由发挥的空间,恐怕早就失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