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的刺杀案一向都是被媒体或民众揣测为一个天大的阴谋。林肯和肯尼迪都是如此。一定要很多版本,要涉及到很多头头脑脑,还总要有“内线”或“深喉”一类的人把最高级机密透露到人间。不像我们民国时期和抗日及内战时期的刺杀案,再厉害的人死了,说法都很一致:肯定是袁世凯背后指使的嘛!肯定是反动派特务干的嘛!

只是再多的猜测,总会有定论,因为美国的国会机密文件几十年后终究会被解密的。JFK刺杀的电影被拍过无数版本,一直挺火的。林肯的案子似乎少有人拿出来拍,好似没那么多疑点,另外加上机密文件的解禁,各种假说和推断有的被印证有的不攻自破。我想这部电影的本意是想讲司法公正---鸡毛蒜皮的民事案力度不够,刑事案件显然黑白程度更高不太利于表达主题,那不如就借着林肯的案子讲讲军事法庭吧。

电影里几个关键的时间点:

1865年4月14日 林肯遇刺
1865年4月26日 刺客于在逃途中被击毙
1865年6月 军事法庭开庭审理八名共犯,其中包括一位在逃犯的母亲
1865年6月底 审理结束 八名被告罪名全部成立,其中一人判处六年刑期,三人被判终身监禁,还有四人被判处死刑绞刑。被告律师提出上诉,请求法庭宽大处理,结果被驳回。
1865年7月7日 执行绞刑

这其实是一位辩护律师的故事,站在所有强权对面时,他谨守职业道德做一个辩护律师该做的事。一位在逃犯的母亲因为给刺杀团伙提供了开会和密谋的场地而被归为共犯,最终被送上绞刑台。在控方肆意左右法官委员会和庭辩时,辩护律师甚至被自己提名的证人当庭背叛。被逼到死角,他能找到的唯一有效证人也只是被控母亲的女儿(在逃犯的姐姐),而辩护的手法也只能是把罪责都推到身为在逃犯的儿子身上来证明母亲的无罪。这又岂能是一个母亲能容忍他做的事情。这也不是法官能容忍的事,抓住的就要拉出去给民众一个说法,在逃的且不提。他不知道被控的母亲是否真的无罪,但法律的公正不能因为“要快点给民众一个交代”这样的借口而草草行事。即使他是一位北方人,是在南北战中九死一生的幸存者,即使他为之辩护的人里面全是南方人。

除了庭辩中控方和法官的无理,最后申请上诉被国会驳回是司法公正失效的最后一环。强权对事件的控制好像一把巨大的灭火器,稍有火星就马上灭掉。

值得深思的是电影的最后5分钟:
绞刑后19个月逃犯儿子落网。数月后开庭审理,由南方和北方共同选举的大陪审团成立并参与决策。因不能判定其有罪而将其无罪释放。(荒谬?)

这部电影在军事法庭的部分明显着墨不够。当年林肯刺杀案有400多名证人上庭作证,所以庭辩一定比电影里描写的要精彩很多。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几位演出来,虽不失为表达的好方法,但忽略大多数还是让人觉得太草率。

另,那个年代都流行大胡子么?小麦的大胡子看得我挺不爽。

共犯The Conspirator(2010)

又名:惊杀大阴谋(港) / 女同谋 / 同谋

上映日期:2011-06-16(中国香港) / 2011-04-15(美国)片长:123分钟

主演:詹姆斯·麦卡沃伊 / 罗宾·怀特 / 汤姆·威尔金森 / 埃文·蕾切尔·伍德 / 阿丽克西斯·布莱德尔 / 贾斯汀·朗 / 凯文·克莱恩 / 诺曼·瑞杜斯 / 托比·凯贝尔 / 

导演:罗伯特·雷德福 / 编剧:James D. Solo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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