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类电影,要听从身体的召唤。如果觉得欢乐,就别把绽开的脸使着劲缩回来,看完后非得板着脸说它不够深刻,山寨了泰坦尼克。

因为这欢乐是多么明净灿烂。它让人飞扬舒展,而不是一般搞笑片叫人扭曲着狞笑。

它甚至和摇滚乐谈不上多少关系。摇滚乐各派别的拥簇各自举着一套深幽顽固的精神标牌,拿这个简单明亮的片子上去比划,自然只会有“简单化”“肤浅化”的鉴定结果。

它只不过告诉我们,音乐可以让我们快乐,让我们自由。这音乐,也可以被置换成文学、运动、绘画、书法、电影、游戏甚至美食,或者还有性。

英国当局视电台为眼中钉想方设法拔除之,当然会让我们联想到我们的广电总局、剪刀手、出版署、网络警察。但是我们看到,电台人员并不因此而更不自由,相反,他们似乎更加热情高涨,激情四射。种种阻挠,把他们逼到茫茫海上,反而让他们有了自己的乌托邦乐土。

在我们抱怨写的文字不能发表,期望的电影并非完整版,买到的唱片被删歌时,是不是反而会更加倔强地守护、珍惜、渴望、挣脱?

再怎样凶狠紧张的钳制,我们仍然铸就了自己的热爱。我们永远有办法得到被删掉的那一部分,也永远有办法把自己的想法传出去。这样斗智斗勇的过程,是不是也让我们的热爱变得更加精彩戏剧性?

所以我们并没有失去什么,反而得到了一些不是初衷过后却会回味的经历。

即使有一天,有些东西会像摇滚船舰一样沉入水底,我们甚至无法发出声音,我们的热爱被逼上绝路,最终也仍然可以得救。最后那一幕,海上驶来无数船只,有人高举着牌子,上面写着“I heard you!”。我们一直相信,我们并不孤单,你听不见我,你也可以感应到我。

即使,即使,连感应也不能体会,那又有什么关系?我们心里的所思所想,为什么就一定要让别人知道?为什么只是播放音乐,就一定要离开大陆漂流远洋?为什么骂出F字头的脏话,就一定要让它穿过话筒让几千万人一起听见?我看完喜爱的电影,写一篇观后感,假如发不出来,不能与人分享,是不是就一定要恼羞成怒?

假如发不出来,就用字母替换敏感词。假如还是不行,就存进自己的电脑。假如怕电脑被搜查,那就把评论删了吧。电影看完,我爽到了,就够了。

我们可以听公共调频广播,感受几千万人在同一频率;也可以听豆瓣电台,感受心水曲目被猜出也感受意外的惊喜;还可以自建个人私密电台,用自己的播放器播给自己一个人听。音乐已在,耳朵也已张开,自由的条件已经齐备,可以尽情听,尽情舞,尽情骂。




海盗电台The Boat That Rocked(2009)

又名:出位乐人谷(港) / 海盗电波 / Pirate Radio

上映日期:2009-04-01(英国)片长:116分钟

主演:比尔·奈伊 Bill Nighy/肯尼思·布拉纳 Kenneth Branagh/菲利普·塞默·霍夫曼 Philip Seymour Hoffman/尼克·弗罗斯特 Nick Frost/汤姆·斯图里奇 Tom Sturridge/瑞斯·伊凡斯 Rhys Ifans/瑞斯·达比 Rhys Darby/克里斯·奥多德 Chris O'Dowd/妲露拉·莱莉 Talulah Riley/凯瑟琳·帕金森 Katherine Parkinson/杰克·达文波特 Jack Davenport

导演:理查德·柯蒂斯 Richard Curtis编剧:理查德·柯蒂斯 Richard Curt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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