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她,于我而言似乎是很重要的事情,但似乎自始自终都只是关乎“我”的事情。
第一次听她的歌似乎是很遥远很遥远的事情。那时,我还在上小学,还没有支配假期的自由,还在被逼着去上无聊的英语课。但在一个昏昏沉沉的下午,我的课间被 Safe and Sound 点亮了。回到家之后,我循着歌名找到了她,那个抱着吉他、在手背上写着数字13、会在演出开始时一遍又一遍地感谢歌迷的到来、会在谢幕时拥抱乐队成员和伴唱的、穿着绚烂的演出服转圈的泡面头小女孩。彷佛某种魔咒,我一遍遍听着那些懵懂理解却又很有共鸣的歌。她的歌被我存到 mp4 里,成为我藏在书包隔层里的避难所。后来,是初中时妈妈送我去上早自习时的车载音乐,我迷迷糊糊地听着,看着车窗外后退的冷冽街灯被镀上炽热的红色。再后来,在我状态很差的那两年,她熬过了最严重的低谷开始巡演,我趴在桌子上看着窗外的天空被教学楼奇怪的构造分割成小小的几片,像是碎掉的玻璃又像透不过气的网,我幻想着自己可以坐上那辆逃跑车远走高飞,逃离那座充满了苦难的城市。
如今,mp4 早已被淘汰,我换了一个又一个的手机,但她的歌却长久地在我的手机和记忆里驻足。她陪着我走过太多四季、太多的清晨和夜晚。我没有经历过她的生活、她的爱情,我们的一切都那样不同。但在那些歌里,我曾感到安慰、感到被理解。我的青春故事太过普通、太过安静、太过饱和又太过贫瘠了一一空气里饱和着的速溶咖啡和风油精的气味、白炽灯下蓝得刺眼的课桌、堆在上面总也写不完的作业、考不完也讲不完的试卷、被自习挤占的周末⋯⋯很多东西满到要溢出来,但同时又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是我丢失了的、缺失了的或者从不曾拥有过的,我看到十六岁的自己在日记里写:我的青春就是一场被巨大谎言填满的黑洞。(一场黑洞?)没有暗恋也没有意外,根本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简直乏味。
所以,很多时候,或者在所有那些瞬间,我将自己的一部分灵魂寄托在了“她”身上,“她”承载了“我”的一部分。所以至少,在我这么做的时候,那一部分的“我”是完整的、是明媚的、是有趣的。所以,当我坐在昏暗的影厅里,听她唱那些我再熟悉不过的歌的时候,我遇到了曾经那么执拗地热爱着那些歌的自己。大概,只要我想,我随时可以在那些歌里可以找回最初的感动和欢喜,也可以回顾我人生中很多重要的时刻。大概,在我还没意识到的时候,那些歌早已变成了可以抵御一切可怕的东西的避难所。它们是轻轻柔柔的摇篮曲、是写满文字充斥着情绪的备忘录、是暗坝但也是港口、是尽头但也是起始、是魔咒但也是祝福。
如今,比起想要亲眼见到她的愿望,我更希望自己像现在写下这些文字时这样喜欢她。拜托,就让我一直这样炽烈地喜欢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