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本身不会产生行为,所以哪怕是记录片后面有一个目的在驱动也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主要是回过头我们可以通过理性来考查你这个过程有没有偏颇。
第一季结束后,美国媒体提到了几个steve有罪有力证据,并且其中不少在这些媒体看来是被这个”不公正“的纪录片故意忽视没有加入内容中的,看看第二季是如何回应这些质疑的。
第一季后持有Steve有罪的观点的人所提出的几个关键点,引述来自之前在简书上看到的文章有以下这些:
https://www.jianshu.com/p/5702c1d18bfe
史蒂文小时候, 不是出于玩笑烧死了一只猫, 他是沾上汽油之后, 将其扔进火里, 看猫 被折磨 。
史蒂文早就盯上了特丽莎, 作为作案目标。特丽莎是一本汽车杂志的记者, 兼摄影, 在 此之前, 被杂志社委派, 来拍一辆房车。第一次来的时候, 敲门, 史蒂文只裹了一条毛巾开 门,吓得女记者逃走了。2005年 10月 31日,8:12am,史蒂文给汽车杂志打电话,要求“派 上次哪个女记者来”。为了诱骗女记者来, 史蒂文用了假名字和妹妹的电话, 骗过特丽莎。
特丽莎的手机, 相机和 pda, 在史蒂文门外 7米开外的燃烧桶里, 被发现。但是纪录片 中, 对此事只字未提。给人的感觉是, 只发现了一些被烧毁的骨头。
还在蹲监狱的时候, 史蒂文就曾告诉另外一个狱友, 他放出去之后, 准诶建一个“酷刑 室”, 专门强暴, 折磨, 和杀害年轻女人。他甚至画了草图。并且他告诉狱友, 消灭 dna 证据的最好办法是焚尸 。
死者的骨头, 在史蒂文院子里的燃烧坑里, 跟钢铁的残留物凝在一起, 符合他外甥招供 的, 他们把轮胎也扔进焚尸坑里燃烧。焚尸坑就是第一毁尸现场。纪录片中, 律师生成, 这些骨头是别处移过来的, 是不能成立的。
在燃烧坑里,同事发现了特丽莎的牙齿(她的牙医认出是她的),她当日穿的牛仔裤残痕, 以及史蒂文用来翻腾她骨灰的工具 。
电话记录显示, 在案发当天, 也就是 10月 31日, 史蒂文给特丽莎打了三个电话。一个 是下午 2:24, 一个是 2:35, 都使用了号码隐身功能(号码前 j按 67), 这是特丽莎赶来的 时间。为了伪造不在场的证据, 在特丽莎已经到达并被他残害之后, 4:35分, 他又给特丽 莎的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但这次没有加播67, 因为他知道, 特丽莎根本不可能接电话了。
史蒂文的 DNA(不是血液, 而是汗液的)在特丽莎的丰田 RAV4发动机盖子下面被发现 和提取出来。这台车自 11月 5日就被犯罪实验室封存,执法人员不可能弄到史蒂文的汗液, 并且放到发动机盖下面 。
弹道专家说, 车库里发现的带有特丽莎 dna的子弹, 是史蒂文的来复枪射出的, 但这支 枪自 11月 6日起, 就被警察作为证据严格封存。而子弹是在 4个月后发现的。如果警察栽 赃放下的子弹, 那么他们如何能够拿到他的枪, 并且射出子弹, 并且保留四个月, 再放进史 蒂文的仓库?这个子弹必然是 11月 5日前发射的。也就是说, 根本不存在栽赃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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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中涉及到以上要点的辩方反驳——
1.汗液部分,第二季第二集中提到,其实并不能准确的说是来自汗液,如果客观的说应该说是:“是来源不明的DNA",因为汗液是不可能检测的。而且辩方律师进行的实验表明如果只是接触DNA的话,那出现在车盖上的DNA的量会比现在法庭证据中的DNA总数少很多,而且15次实验只有4次留下了可检查的DNA。

然后合理推测,打开车头盖的这个地方,其实最可能就是用手去碰,第二季里说了几个留下DNA的方式①血液②唾液 ③精液 ④尿液 ,血液被检方证明没有, 精液似乎不会出现在那(个人怀疑:强奸后手上有自己的精液?) 唾液?又不是舔狗,不太可能有舔这种地方的癖好吧, 尿液?同上,尿在这真是技术,而且如果这样不可能不在引擎周围也留下尿液。
因此,辩方的一个可能性怀疑是尿液或者唾液的栽赃。
然后一个间接可能证明是栽赃的证据是检方的取证方式,按理来说,我们打开车头盖回去抓支撑杆,但是检方除了对嫌疑人用手去撑起支撑盖的那个点采集DNA外,没有对其他任何嫌疑人可能碰触的地方进行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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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史蒂文小时候, 不是出于玩笑烧死了一只猫, 他沾上汽油之后, 将其扔进火里, 看猫 被折磨 。
3 还在蹲监狱的时候, 史蒂文就曾告诉另外一个狱友, 他放出去之后, 准诶建一个“酷刑 室”, 专门强暴, 折磨, 和杀害年轻女人。他甚至画了草图。并且他告诉狱友, 消灭 dna 证据的最好办法是焚尸 。

这两个属于非常非常间接的证据,所以好像第二季里面根本没有理会,2是让人对Steve的人格产生预判,3中且不说这个狱友的证词的可信度,他甚至不是<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对自己罪行的坦白,只算是一种犯罪构想,因此就算这个狱友说的是实话,但是我扬言要去怎么怎么杀一个人,和我真的去杀人是不同的,不能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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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燃烧坑里,同事发现了特丽莎的牙齿(她的牙医认出是她的),她当日穿的牛仔裤残痕, 以及史蒂文用来翻腾她骨灰的工具 。
5 死者的骨头, 在史蒂文院子里的燃烧坑里, 跟钢铁的残留物凝在一起, 符合他外甥招供 的, 他们把轮胎也扔进焚尸坑里燃烧。焚尸坑就是第一毁尸现场。纪录片中, 律师生成, 这些骨头是别处移过来的, 是不能成立的。
作为第一毁尸现场, 第二季中辩方律师请的专家认为目击者对于第一毁尸现场的描述不成立,因为不可能产生这么高的或,并认为这个地方不可能完成尸体燃烧,而且也没有任何尸体在那里被燃烧,因为没有尸体残留物和灰烬,而这是这个专家在每个焚尸现场都会见到的。
检方取证上的疑点:没有发现骨头的现场照片——也就是没有发现物在第一现场的照片,现在的证据是已经被采集了的骨头,因此即使发现了她的牙齿,这个发现和发现现场的联系有多么紧密似乎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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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车钥匙上的DNA。
第二季中提出:①一个是车钥匙上没有血液DNA这个和Steve手伤不符②如果是接触性DNA,那么留下的DNA的量还是太多了,第二季中辩方请的专家做了实验,结果DNA留存量只有本案证据中DNA量的1/10(再次指向证据栽赃)
检方疑点:检房的专家证人引用了一个”分泌者“的假说来影响陪审团对于证据的看法,但是辩方在第二季中请来的专家指出这种假说的可信度是存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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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弹道专家说, 车库里发现的带有特丽莎 dna的子弹, 是史蒂文的来复枪射出的, 但这支 枪自 11月 6日起, 就被警察作为证据严格封存。而子弹是在 4个月后发现的。如果警察栽 赃放下的子弹, 那么他们如何能够拿到他的枪, 并且射出子弹, 并且保留四个月, 再放进史 蒂文的仓库?这个子弹必然是 11月 5日前发射的。也就是说, 根本不存在栽赃陷害。

第二季中指出子弹上的DNA是指被害者的血液DNA而且其实州政府并没有实际证明(但是影响了陪审团)这个子弹是被害者的死因。
另外辩方在第二季请来的专家说,案中的枪打穿头骨的可能性很小(而打穿是子弹留在车库的要件),而且如果打穿了,那么子弹上必然留下被害者的骨碎片,但是案中的子弹上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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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电话记录显示, 在案发当天, 也就是 10月 31日, 史蒂文给特丽莎打了三个电话。一个 是下午 2:24, 一个是 2:35, 都使用了号码隐身功能(号码前 j按 67), 这是特丽莎赶来的 时间。为了伪造不在场的证据, 在特丽莎已经到达并被他残害之后, 4:35分, 他又给特丽 莎的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但这次没有加播67, 因为他知道, 特丽莎根本不可能接电话了。

第二季辩方律师给出的理论是,别管这些行迹看上去多可疑,2:27分,也就是两个67电话之后,她告诉《汽车交易商》杂志的多恩普利什卡。自己在去Steve的家。

辩方的另外一个逻辑是,被害者的手机号Steve是知道的,为什么还要故意打到公司去留下证据。(个人觉得这个理由也不一定成立,毕竟一般人认为打到公司可以给被害者施压,因为公司可能可以命令员工)
第二季还提到一个假设,可能被害者还要给别人的车拍照但是还没来得及汇报(但是没有电话记录仍然是这个假设的软肋)
另外第二季另一个室友假说也没有确证,而且容易掀起网络暴力...
(个人看法,对于这一点辩方的辩护有点弱,但是其实4点35分的电话没加67其实也可以有很多解释,例如他们确实已经见过面了,之前需要担心被害人不来的理由已经没有了,所以不加了,结合另一个证据说的第一次见面Steve裹着一个毛巾就见被害者,害得她吓了一跳,是不是可以得出某些不那么凶险的解释,例如Steve担心被害者因为害怕自己的性骚扰所以不接电话所以到了4点35分,已经见到她的Steve没有必要再加67了,包括为什么故意留言说没见到,会不会在见面中Steve又有其他性骚扰行为,所以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不想承认被害者来过————总之虽然这一点上Steve可疑度非常高,但是如果还存在其他可能性,定罪可能都得更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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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特丽莎的手机, 相机和 pda, 在史蒂文门外 7米开外的燃烧桶里, 被发现。但是纪录片 中, 对此事只字未提。给人的感觉是, 只发现了一些被烧毁的骨头。
对于这一点,如果我没看漏的话,好像第二季里面没有正面的回应的内容。

制造杀人犯 第二季Making a Murderer(2018)

又名:制造凶手

主演:斯蒂夫·艾佛瑞 Steve Avery

导演:Moira Demos,Laura Ricciar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