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影后大家关于纪录片拍摄伦理的讨论很热烈。
导演凛然说,如果老段质疑或者起诉,他愿意接受后果。

如果是被摄者的负面新闻,
拍摄动机应为挽回公众利益,破除谣言或者揭露真相。
应该无评论,用事实说话。
评论应借第三者之口。
让受害人说话。
跟导演聊了,说到这些,导演依然对他镜头下的老段感到惋惜,在我看来甚至是有愤怒的情绪的。
只是,这种预设立场的影片还算是纪录片么?
还有就是这样的呈现方式固然对一些政治腔敏感人群(独立影展人群)的胃口,可是其他人呢?那些影片里没有分辨能力的小孩子呢?甚至那些轻微政治腔的人呢?如果这个老段可以作为一个标本为什么不更深入全面地呈现事实,让事实说服,让事实去影响更多的人群呢?

“代言人”老段(2013)

又名:The Spokesman

主演:未知

导演:王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