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从一个很低的起点出发,过半的时候,我还在自以为是的揣摩这其实是一个最后会以“人性之罪”为最高落脚点,完全没预料到结尾会远远超过了预期。
导演似乎很容易拿捏作为观众对角色形象的心理预期,并且乐于打破这个心理预期,不断让双方各自在受害者和“施暴者”中切换,让你不断思考的同时避免因为同情和怜悯掉入人性陷阱,甚至有意让观众在这个过程中能保持中立,同时又在本应该保持中立的双方律师形象塑造中模糊了这一立场,这真是极好的一个设计。
第一次故意为之的羞辱是为了复仇,第二次故意为之的羞辱是为了和解。虽然那句话最终还是没有从那个巴基斯坦难民的口中说出,但是这个答案已经告诉了观众:谁也没有办法代表各自本身或群体背后的行为与遭受的苦难获得谅解与道歉,但是都应该被世人所看到。正是应了那句话:铭记历史不是为了仇恨,而是为了不让历史重演。
电影探讨的主题内核真的出乎我的预料,同时,第二次的“羞辱”真的是为电影的点睛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