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坚强、努力不懈的美德不应该用在愚蠢的事情上。

日剧永远颂扬的都是这种美德与精神。《14才の母》也不例外,只不过这次将颂扬的对象更加幼齿化了。一个14岁的少女,没有任何的人生历练,甚至没有帮自己的母亲做过饭到过垃圾,仅仅凭着一腔所谓坚贞不渝的爱情和对为人母的渴望顽固地要生下一个小孩来看看(赤ちゃんに会うために生まれてきたい)。

不得不说,剧中的父母太失败了,口才差、缺乏说服力不说,还太把自己的小孩当人看了。如果,他们真的无法说服自己倔强的女儿,就应该摆出监护人的姿态,坚决制止这种伤害身体健康(生殖器官发育不成熟,容易流产,也可能造成子宫损害无法修复),甚至要命的疯狂举动(可能一失两命哦)。因此,这根本就是一对失职的父母完全没起到监护人的作用。法律设置监护人制度,不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管理和保护他们的财产(除了继承和受赠之外当然也不可能有什么财产),帮他们处理与他们的年龄和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吗?

举例来说,在日本法定结婚年龄是16岁,但16岁仍然是未成年人,因此没有监护人的同意,当事人是不能结婚的。结婚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生小孩呢?可笑的是,妇产科医生还说出了“没有本人同意是不能做堕胎手术”的昏话。请问,如果一个再不救治就会死的小孩说他对针头、药品有恐惧感,坚决不肯接受治疗,你还说本人不同意就不治疗吗?一个小孩对不属于自己年龄范围,超过其智力理解的事情能有什么正确的判断能力?在这个时候不是尊重本人的意见,而是要征得监护人的同意。所谓的监护人的作用正是在这里体现的。

《豪斯医生》里,几个医生讨论是否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令,因为他们认为他们收治的患者因为重病已丧失清醒的认识,其拒绝接受治疗等待死亡的判断是错误的。作为医生是应该尊重患者的意见,但还要看这个患者是否有提意见的权利和能力。

小女孩的父母、医生都没有认识到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人,一味地强调小孩的个人意志,就连商场成功人士的男方的母亲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以精神补偿(慰謝料)作为代价要求女方放弃今后要求男方承认生出来的孩子是自己骨肉的权利。女方父母拒绝签字,但在解释同意女儿生小孩是因为“尽管只有14岁也决定人生的权利。”于是,怒不可遏的男方母亲就说:“她连自己的人生都可以决定,那么这个事情也让她自己来决定吧。”愚蠢的小孩赌的什么气,还真就签字了。男方母亲如意了,可惜法律上这根本是个无效的文件。对于放弃这个权利女方之后后悔那是可想而知的事。

女主角决心下得很大,退学,生小孩后工作,不管多少年也要考上大学,还要做医生。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不说别的,光是生小孩后工作就不可能。没有文化,没有体力,没有强壮的体格,还是未成年,难道让雇用她的人背上雇用童工的罪名吗?这样人生就算她可以决定,她也无法去完成。这部日剧没有后续,因为本来就是一个疯狂的编剧。现实社会的残酷令常人生活都难以负荷,更何况是一对14岁和15岁的父母。他们定然逃不出啃老的结局。

犯同样错误的编剧还有《白夜行》,一对小学生,男孩无法忍受自己的父亲对女孩的性虐待,将父亲杀死。而女孩不堪忍受让自己变成性玩具的母亲,而制造了母亲自杀的假象。很难想象一对知道对杀人罪的追诉时效是15年的少年,竟然不知道自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开始了假装彼此互不相识的15年流浪生涯。简直就是为了悲情而写的剧本。

日本的编剧们,好好补习一下基础法律常识吧。

14岁的母亲14才の母 愛するために 生まれてきた(2006)

又名:14岁的妈妈 / Jû yon sai no haha

主演:志田未来 / 田中美佐子 / 山口纱弥加 / 生濑胜久 / 三浦春马 / 谷村美月 / 北乃纪伊 / Kii / Kitano / 高畑淳子 / Atsuko / Takahata / 海东健 / 金子沙耶香 / Sayaka / Kaneko / 

导演:佐藤东弥 / 佐久间纪佳 / 编剧:井上由美子 Yumiko Ino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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