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讲述的是凯文·罗麦斯本——一位保持不败记录的年轻律师来到纽约著名事务所,并受到老板弥尔顿(撒旦)的重用,从前途一片光明到最终发现自己是撒旦之子,并以自由意志(free will)杀身成仁,抵御了魔鬼的诱惑,最终却落入又一重原罪的考验。
撒旦认为,法律是这样一个领域,它最接近生活,又是通往特权的通行证,律师可以利用它将罪犯们无罪开释,把天堂闹得天翻地覆。听到这番话,叫我这个法学院学生热血沸腾,原来法律的权力如此强大,从权贵到底层无孔不入,只要法律人愿意就能搅得世界天翻地覆,法律人的自由意志,可以一念成魔,一念成佛。然而现实世界是这样的:法律虽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却只能在其他社会规范均失效时发挥效用;法律虽以暴力机关为后盾坐拥最高的强制力,却不能在法外强迫任何一个公民承担任何额外的义务;法律虽有智谋过人的精英们作为其实施人,却不能面面俱到,古今中外的冤假错案仍无以避免。法律由定纷止争而生,法律人竭尽所能维护正义,最终竟背负起“刽子手”这个意志自由选择之下的恶名。
西方世界对法律人尤其是律师异常厌恶,德肖威茨教授在《最好的辩护》导言中写道:“没有人需要正义”——“刑事被告和他们的律师当然不需要什么正义,他们要的是开释或者尽可能短的刑期;检察官想赢得官司,尤其当一个有罪的被告极力想借政府‘技术上’的非法行为而逃脱时;大部分法官对正义不感兴趣,是警察和检察官的延伸,他们打心眼里希望罪犯能被认定有罪并关进监狱,也关心司法制度的运作效率和极力避免上级法院推翻其原判这样的耻辱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法律人是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职业目标是维护公平追求正义;而法律人又是一个个鲜明的个体,他们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他们最初宣誓效忠法律,却无法摆脱作为个体的人的原罪——正如影片中如阴霾般笼罩凯文的——金钱的引诱、求胜的渴求、对名声的追逐,每一种欲望都能将他从成为一个“好人”的正轨上拖入深渊:抛弃爱妻,无视委托人的虚假证言或恶意引用法律原则极力为其脱罪。问题好像回到了“好律师能否成为好人”这样一个终极困局(律师能否为明知有罪的人辩护?)之中。人人都会为恶,可为何法律人尤其是辩护律师总是首当其冲为人诟病,原因只怕在于前文中撒旦所言,智慧、谋略再加上通天入地之权力,自然如蝴蝶效应般,为善愈善,而为恶愈恶。既然如此,就全凭个人的自由意志了。自由意志是人们依照其拥有的条件去决定是否做一件事情的能力,这已经不是靠法律本身就能解决的问题了,在哲学、宗教、心理学以及道德伦理领域都有不同的讨论,是作为人类共同面临的价值和道德取向的问题而一直难以得出定论。
不论是自然界原生的法则,还是人类为管理社会生造出来的制度规范,都应当是没有善恶之分的,它只是恰好出现在在某个地域和历史中最合适的位置,法律当然也是如此。我们要惩治犯罪,所以有警察和检察官起诉嫌疑人,我们又惧怕冤枉无辜者,所以发明了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的的诉讼规则;我们期待利用死刑以惩戒最危险的罪人或以儆效尤,又因为死刑的不可逆性而倡议少杀慎杀乃至废除死刑;我们制定了一般的法律规则,期待构建一个将人的行为都纳入法律的规范之内理想世界,却不得不处处受到人权、宗教、种族(民族)的牵制。法律和法律人时刻都面临着两难的抉择,正义与不正义有时没有明确的界限,甚至要在两方均是正义时还要作出价值评判。这个世界的道德本就没有统一的标准,却叫一个有限理性的个体去得出绝对正确的答案未免有些强人所难。
法律人除了人类本身的原罪并没有比其他的职业人背负更多的罪恶,我们能做的唯有审度自己的良心,以最接近正义的方式使社会以一个最不坏的制度运行下去。

魔鬼代言人The Devil's Advocate(1997)

又名:追魂交易(港) / 火速大行动

上映日期:1997-10-17(美国) / 1998-01-22(德国)片长:144分钟

主演:基努·里维斯 Keanu Reeves/阿尔·帕西诺 Al Pacino/查理兹·塞隆 Charlize Theron/杰弗瑞·琼斯 Jeffrey Jones/朱迪思·爱薇 Judith Ivey/康妮·尼尔森 Connie Nielsen/格雷格·T·尼尔森 Craig T. Nelson/塔马拉·图尼 Tamara Tunie/鲁本·桑地亚哥-哈德森 Ruben Santiago-Hudson/戴布拉·莫克 Debra Monk/维托·鲁吉尼斯 Vyto Ruginis/劳拉·哈灵顿 Laura Harrington/帕米拉·格雷 Pamela Gray/乔治·维内尔 George Wyner/克里斯·鲍尔 Chris Bauer

导演:泰勒·海克福德 Taylor Hackford编剧:乔纳森·勒姆金 Jonathan Lemkin/托尼·吉尔罗伊 Tony Gilroy/安德鲁·内德曼 Andrew Neid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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