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是只来历不明的狗,他个性怪异,自认为有着无上的特权,每天游荡在一个荒凉的矿场,和所有人和睦相处,成为这些孤独的、离乡的、落寞的人们的陪伴者、倾听者和朋友,拥有了此生唯一的主人,失去了此生唯一的主人,穿越整个西部去寻找此生唯一的主人,最终回到这里,终老在John Grant的墓前。
关于他的这部电影,处处只让我感叹,这是一部满分的神作。澳大利亚西部的风光,恰到好处的音乐,剧情的杂糅,一群神乎其技的演员,形容为本年度我看到的最好看的电影,一点都不为过。由于有着无限的共鸣,看到一半,我心情激动,想把它分享给每一个知道这个“共鸣”原因的朋友。
其实我知道,我之所以觉得它这么好,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它触碰到了我心底的一些东西,最温软的那一部分。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这么一条狗。目前为止,我有过两条。
听大伯说,弥留之际的虎子最后葬身于缓缓向南流去的白龙江水中。我永远都记得,那天听说大伯抱着奄奄一息的虎子,把它扔进江水后,我和姐姐难过了一个星期,吃饭时拿起筷子就开始哭。曾经有一段时间长辈们在闲聊时说起这段故事时,我和姐姐都会觉得不太好意思,但紧接着就会听见大人们开始感叹这条狗多么的通人性。
七岁时回老家,虎子选中我这个从未谋面的小家伙进行示威,气势汹汹的扑过来作为他的见面礼,然后就遭遇爷爷的暴打。看似正常的行为在今天的我看来,读出了很多意味。是陌生的爷爷对自己陌生的孙子慈爱的表达方式。小孩子却对这个叫做“家”的地方充满好奇。那晚,我在楼道转角处找到了虎子和他的窝。虎子低下头任由我抚摸,很温驯也很悲伤。我拥抱了他。
从那以后,我对这个叫做“家乡”的地方有了牵挂,现在想来,我想念虎子,胜过于想念这个院落里的每一个人。只到去年冬天,回家乡工作以后,一天,我在院子门口昏暗的路灯下,看到了一只狗,那一刻,我觉得那就是他,他一直在这里等我,从未离开。
很多时候,我觉得选择一只狗来陪伴自己的人多少显得很无助很无害,他们对狗融入了很多平时不曾显露的感情,多少更能体现出这个人的本性。意大利裔的矿工Vanni逢人就碎碎念自己的家乡,听烦了的工友们却一致表决“再说就找人撕开你的喉咙”,此时,Red成为了他最好的倾听者,却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Red是矿上每一个人的陪伴者,却也不属于他们,直到John的出现。
曾经,闹闹是属于我的,起码我是这么想。看到Red在矿上窜来窜去,我就想起曾经宿舍门一开,闹闹就冲出门,在宿舍楼的楼道里疯狂的跑来跑去,爪子由于抓地不牢,在地板上做着飘移。
Red让工人们有寄托,拿他开赌赛,给他吃的,让他搭便车,让他在车上放屁,让他成为工会一员,利用他约女孩儿,让他帮助自己重新找回活下去的勇气。闹闹吃百家饭,让我们乏味的生活泛起波澜,让宿舍充满他的难闻味道,让废书以及完好的袜子坐垫成为他的玩具,我们以驯服他为乐,用他作为带姑娘上宿舍楼的强大借口,让他成为圈子的一员。
A doggie for all。原来闹闹一直是我们所有人的。
皮尔巴拉是个工业移民小镇,工人们大多是前科犯、流浪者和有故事的人。我一度把兰州这座城市比为一座驿站,历史上的,和我们生命中的。电影中从来都不笑的那个家伙跳上桌子那段台词我很喜欢,“我们要的是能理解这个地方的人,在这片土地上生存、呼吸,和我们大家一样的人,他们懂得自由的意义,懂得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们的忠诚是与生俱来的,不是装出来的,懂得什么是爱,什么是失去”,很庆幸,这四年遇到了这些人,还有这样的狗。
由于造物主的关系,由于宇宙与生命的关系,Red们在我们的生命里来了又走,我们也在彼此的生命里来了又走,弄不清自己从哪里来,弄不清自己追寻的东西在哪,但有些东西却永远存在于那个小镇,存在于那个驿站,像Red之于皮尔巴拉一样,像John之于Red一样,从未离开。

红犬历险记Red Dog(2011)

又名:红犬背包客(台) / 红犬 / 红狗

上映日期:2011-08-04(澳大利亚)片长:92分钟

主演:乔什·卢卡斯 / 瑞切尔·泰勒 / 诺亚·泰勒 / 凯莎·卡斯特-休伊斯 / 卢克·福特 / 乔伊·巴彻勒 / 罗汉·尼克尔 / 亚瑟·安吉尔 / 

导演:科里夫·斯丹德斯 / 编剧:丹尼尔·塔力兹 Daniel Taplitz/路易斯·德·伯尼尔斯 Louis de Berniè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