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弗兰克》的认知分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听说法二鲨要主演永远戴着大头儿子面具的乐队主唱,听了提前发布的OST,对其逗比特质不抱任何希望,以为大概这货又要深沉酷拽一回;第二阶段,电脑课上看了前十分钟不到的电影,被灰蒙清凉的小色调萌倒,轻喜剧的特质夹杂着文艺又逗比的哀愁,于是又以为定是一部赏心悦目的好玩片子;第三阶段,刚刚在B站看完全片,不知道如果开着弹幕会是什么效果,只知道在毫无外界打扰的情况下,看到结尾处心里某个地方已经被Nana的棍子敲了个稀巴烂。

这是一部,喜剧电影。绝对是,请不要怀疑各大专业电影网站对它的定义。就好像《大话西游》,即使情怀再深、哀愁再沉,也改变不了它喜剧电影的定位。于是即使在Frank错拿Grownut罐头当作Don的骨灰倾情挥洒时,我还是在前一秒沉浸的悲伤氛围中笑出声;即使看到Jon与Frank二人陷入窘迫与绝望,乐队离散再谈不起梦想时,Frank仓皇出逃依然会一脑袋撞到柱子上引起观众发笑。然而,这种笑声是最悲哀的,在极致的哀愁中迸发出一点儿瞬间的光彩——以尴尬、以羞辱、以与世俗的格格不入,为生命中难得的光彩,这样的笑点,恐怕谁都能了解其中怨怼、难舍难分。很让我想起《Mad Men》中Ken被客户逼到忍无可忍还是要忍,跑去跟Don Draper闲聊时顺便提到业务状况,整个人突然在抱怨中High起来,在办公室众人面前跳起了踢踏舞……这种自嘲精神,以喜剧的形式,道出生命中最大程度的无奈与苦愁。作为观众的我,笑得好难受。

于是我还要说,这是一部,讲了悲伤小故事的喜剧电影。九十几分钟的长度,没什么实际内容,没有沉浮跌宕,电影本身的剧情如片中乐队众人的生活一般奉行着荒诞与虚无。无非是渴望发掘自己艺术天分的小白领进了贼坑,贼头子是个有音乐天才的精神病,领着一窝子精神病去追寻音乐梦想却死的死散的散的故事。究竟是什么阻止了他们的成名?再怎么推脱于观众的庸俗也罢,归咎于前小白领Jon的天真也罢,都抹煞不了乐队自己的精神病才是本质这一事实——

Lucas是个随便闹个情绪就跳海的奇葩,Don是个不要活色生香偏爱充气娃娃的忧郁症,Clara是个狂热崇拜着Frank便只想把他据为己有的狠辣女子,两个法国人——一男一女贝斯鼓手——成天半死不活状打死不说英语装鸟样儿,而乐队灵魂Frank呢,是个戴着大头套善良无害脆弱敏感又天真美好如上帝之子的百分百精神病——他爹说的,Nothing happened to him,it’s just mental illness.

所谓自作孽不可活,就是说的他们。有着Jon小朋友在社交网络上费劲的造势宣传,有着Frank自己天才的乐感和众成员对好音乐灵敏的把握与忠诚,他们依然搞砸了。对这种“自己作死不可不死”的行为,我本应怀着呵呵的态度祝他们一路好运,予以最诚挚的鄙夷与最热情的嘲讽;然而自始至终,对他们的痛苦——我不知该如何选择一个中文词汇来形容,只知道此时脑袋里反复出现的一个词就是Agony——感同身受,并在Frank对Jon意味深长地说出You understand、Jon却一脸茫然时,心下了然,不,他还不懂。

我懂的。

这种Agony的根源,只出于每个人都不该忘记的一个问句,“凭什么这就是错的?”

Frank戴着逗比大头套,在SXSW音乐节上穿着女式睡裙给自己的头套化了妆,创作着不会轻易为主流大众所接受的音乐,听到Jon演奏着平庸至极不堪入耳的旋律直接晕倒在舞台上。当他艰难地说出“Your music…is shit”的时候,任谁都能感受到他面具之下脸孔的焦虑。他没有恶意讽刺,并非惺惺作态,音乐被玷污对他造成的伤害之大,使这句话百分百出自真心。在Frank的原则里,人露出脸就是奇怪的,简单重复的pleasant小旋律就是垃圾的;他不是行为艺术家,他没有艺术家的姿态,他只是深信着自己小世界里的那一套规矩,并亲身践行,去坚持什么,并以此抵抗什么。表面上看他仿佛有着与这世界格格不入的思想,然而实际上,在观影过程中我们渐渐发现,Frank关于音乐、关于人生所要求的一切,无非在于被认可、被爱。

我能够接受这样的你们——发臭的厕所,肮脏的墙壁,山林里来的长着皱纹的女人,I love you all;那么对于这样的我,你们又为何不能够给予包容与认可?

我不想要妥协,更不想要被改变。我也从未试图改变你们,只愿与你们在不同的道路上相安无事地走下去,互相认可对方的存在,即使并不理解这份存在有何意义,至少我会予以祝福,和爱。然而你们为何,要如此刻薄地待我?

与乐队其他成员不同,面对Jon所代表的世俗势力的同化与价值绑架,Frank没有如Don一般抑郁消沉、自我怀疑直至自杀,也没有如Clara那样竖起全身的刺来抵抗挣扎,更不是像法国那一对儿带着活死人的态度“关老子鸟事儿”。Frank是可爱的,像个小心翼翼的孩子,在毫无自我保护的状态下向这个世界敞开怀抱,以为虽然不同也可以和平共处,却没想到被扎了一身的伤连血,到头来还被嘲讽怎么就不改变,果然是个无可救药的病人。但是我想说,他不是的,Frank不是什么病人;他从未想过去扭曲什么,也从未因为他的不同而伤害过什么。相反,他热情地鼓励在音乐上缺乏天赋的Jon,只有他深沉地缅怀着自杀的Don,他跟本应为房子被霸占而火冒三丈的一家人在草地上谈心、把女主人感动到哭、又陪她转圈圈转到笑出来……他是很招人喜欢的一朵小奇葩,或许怪异,或许孤僻,但他依然是可爱的。他仅仅是与我们不同。

在真正观看全片之前,我本以为那大头套下盛装的是一颗骄傲又倔强的灵魂,以为这是天才音乐人遗世而独立的态度,以为其下的心脏有着何等强大的抗打击能力,能承受这世界千钧的重压。若非如此,又怎能指望这人带领一支精神病院门口组建起来的叛逆乐队,横扫爱尔兰北大荒?看完后才知道他们哪儿都没扫成,连一场完整的演出都不曾表现,而Frank唯一一次看起来像是要挥斥方遒的时候,便是在森林小屋里那首《Secure the Galactic Perimete》的录音。前奏念白时法二鲨的嗓音的确低沉曼妙不可言,恍惚间有点儿Jack的曲风重叠,只能说在此之前法斯宾德大帅比的脸深深影响了我对他身上其他优点的判断……然而除了那一次录制现场,影片中的Frank,无论是戴着头套时,还是摘掉头套后,都没有让我感受到分毫Michael Fassbender的气息。

是呀,即使在他摘掉头套,露出那张令我分分钟花痴到晕倒的脸后。

法斯宾德先生长了一张无比硬气的脸,属于英俊中的某一端极致,那眉间凌厉的狠劲儿是再怎么优雅的气质都中和不了的。总之是让人觉得,这是个很强大的人,是个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可以不择手段的精明厉害的主儿。偏生又有节制,其人在戏中说话办事,总有种慢吞吞的优雅,显得城府三千深不可测。然而一脸的锋芒还是遮挡不住。我是真心爱着他那张锋芒毕露的脸,明明外显的已经够多了,总觉得还有什么藏着掖着,强到光看着就觉得安心,好像是值得注目、值得崇拜的,性别差距真的是只在脸上就能找出来了。
法二爷脑残粉鼻祖黄老湿教导说,长什么脸,演什么戏,小萝卜唐尼去演个黑人吧再逼真都不对劲儿呢;法斯宾德先生那张脸,天生就是演傲娇的人生赢家+腹黑大Boss的。纵观他以往的各种角色,果然是酷帅狂拽的造型与定位占了多数,主流价值就可以为之加冕的成功者,霸道总裁(他爹)这种角色请务必找上迈克尔-法斯宾德。
然而这一次的《弗兰克》,小Jon迢迢千里找到Frank逃跑后的所在,我也终于得偿夙愿准备为二爷片中真容惊艳,镜头轻轻巧巧一切,却是中景里男人缩起的背影、耷拉的脑袋与低垂的眉眼。瞧那小短腿就知道是这货,羽绒背心造型又让人着实穿越到《羞耻》里结尾处某人歇斯底里的哭泣,怎一个挫字了得。镜头拉近,脸还是那张骨骼平直的好脸,那五官也还是造出怎么都收掩不住的气势,但整个人就缩在那里,胆怯地、委屈地、却又依然温柔地把自己放置在,这个不给他认可的世界里。

看得我心真是塞塞的。好塞好塞。

影片的最后,披着法二鲨皮的Frank一个人孤零零又可怜巴巴地站在台下,从小心地哼哼到纵声歌唱的释放,那一句句“I love you all”唱得我都要给自己跪了。当时是怎么把这歌理解成逗比曲风的……只知道此刻的一颗心,不仅很塞,塞的还是玻璃碴子呢。

只因听见Frank分明是在唱,我爱你们,所有的一切、所有人。谁都没有错,只是——

你们为何不接受这样的我?

弗兰克Frank(2014)

上映日期:2014-01-17(圣丹斯电影节) / 2014-05-09(英国/爱尔兰)片长:95分钟

主演:多姆纳尔·格里森 / 迈克尔·法斯宾德 / 玛吉·吉伦哈尔 / 斯科特·麦克纳里 / 弗朗索瓦·西维尔 / 卡拉·阿扎 / 肖恩·欧布莱恩 / 莫伊拉·布鲁克 / 保罗·巴特沃斯 / 菲尔·金斯顿 / 比利·特雷纳 / 克里斯·麦克哈利姆 / 马克·休伯曼 / 凯蒂·安妮·米切尔 / 马修·佩奇 / 亚历克斯·奈特 / 泰丝·哈珀 / 布鲁斯·麦金托什 / 

导演:伦尼·阿伯拉罕森 / 编剧:乔恩·容森 Jon Ronson/彼特·斯特劳恩 Peter Straug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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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h